传统认知中,“孝道”常被简化为子女对父母长辈的奉养。本次讲座中,陈支平通过系统阐释,指出这种流行解读实则窄化了《孝经》的完整内涵。《孝经》中的“孝道”涵盖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及庶民等各个层次,而世俗理解往往停留于最末的“庶人之孝”。
《孝经》对“天子之孝”的定义明确记载:“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天子之孝”不止于爱敬双亲,更须兼爱天下、以德教化万民。同理,“诸侯之孝”“卿大夫之孝”“士之孝”均将奉养父母置于次要位置,而将“孝”视为一种社会责任。
朱子强调,天子不应将自身孝道局限在赡养父母的“庶人之孝”层面。在他看来,身居上位者的大孝,从来都是以天下为己任。这一理念在历史实践中屡有印证。唐代大臣崔日用规劝唐玄宗时直言:“庶人之孝,承顺颜色;天子之孝,惟安国家、定社稷。”用以敦促玄宗以社稷为重、果断平叛。宋代张浚亦曾奏言宋高宗:“天子之孝,与士庶不同,必也仰思所以承宗庙、奉社稷者。”朱子对此深以为然,并将两件史事收录于著作中广为传播。
朱子本人同样在《壬午应诏封事》中劝告皇帝,不必拘泥遵从先帝旧制,而应以国家大事及天下苍生为重,顺时应势、更张革新,以“复雠启土、增光祖宗”“任贤修政、惠康小民”成就“尊亲承志之圣孝”。
此外,讲座还点明了《孝经》所构建的孝道责任具有双向性,强调尽孝不等于盲目顺从。依据《孝经·谏诤章》,面对君主、长辈的不义言行,臣下和晚辈直言规劝、匡正过失,也是践行孝道。朱子一生都坚守这一准则,屡屡以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批评规劝皇帝与权臣。正因如此,他的理学学说一度被当朝划为“伪学”遭到压制,却也恰恰彰显了儒家孝道伦理的刚正品格。
重温朱子对《孝经》“孝道”的多层次诠释,不仅有助于还原儒家经典的本来面目,更启示当代人超越血缘私恩的狭隘视野,将孝道升华为对国家、民族与天下苍生的担当。这种从“善事父母”到“安社稷、济苍生”的跃升,正是中华孝道文化历久弥新的精神密码所在。
⊙漳州融媒记者 林依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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