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顶那顶斗笠,为何不是漳州甲笠?
日期:06-24
市区中山公园内的闽南革命烈士纪念碑 漳州融媒记者 许文彬 摄
在漳州老一辈人的记忆里,天宝甲笠曾是家家户户必备的遮阳挡雨之物。据《芗城区志》记载,城乡夏日或雨日,百姓多戴轻便竹壳编制的“甲笠”(闽南语中对斗笠的俗称)。天宝镇茶铺村毗邻九龙江畔,坐拥成片竹林,取材便利。该村编织甲笠已有300余年历史,颇具畲族特色,至上世纪末,甲笠一直是厦漳等地闽南居民日常出行的标配物件。
然而,细心的市民会发现,矗立于市区中山公园内的闽南革命烈士纪念碑,其顶端的红军战士塑像,身后背的并非本地的天宝甲笠。今年恰逢红军长征胜利九十周年,亦是此碑落成七十周年。作为与纪念碑同龄的亲历者,笔者愿与读者一同追溯这段尘封的史实。
1956年8月,为缅怀在各个革命时期献身的英烈,龙溪地区公署主持修建此碑。彼时,特邀本地“泥水状元”、时年72岁高龄的名匠李明月,以钢筋水泥塑就这位红军战士形象。塑像身着戎装,手握钢枪,肩背斗笠,英姿勃发,早已成为一代人不可磨灭的红色记忆。
为了凸显革命烈士纪念碑的庄重肃穆,避免本土农用器具弱化特定历史时期的革命意象,李师傅在动工前遍访调研。他以真实史料与苏区实物为蓝本,力求精准还原当年红军战士的标配装束。其中关键的改动,便是弃用漳州甲笠,转而采用长汀红军斗笠。这一细节的还原,不仅体现了求真务实的工匠精神,更昭示了中央红军入漳后,闽西与闽南苏区联动斗争、血脉相连的宏大史实。
长汀红军斗笠的选用,大有来头。1931年,长汀苏区设立中华苏维埃汀州总工会斗笠厂,专为红四军及中央红军批量生产行军斗笠。次年冬,毛泽东同志亲临斗笠厂调研,针对原有尖顶斗笠易磕碰、磨破军装等缺陷,指导工人改良出新式平顶斗笠。该设计便于背负、堆叠,兼顾行军防雨与耐用需求。笠面印写的“工农红军”字样与红五星标识,使之成为长征及闽南游击作战中的标志性军用装备。1932年红军攻克漳州后,这款具有鲜明红色印记的斗笠随部队进入闽南游击区,并成为工农红军区别于百姓武装的重要标识。反观天宝甲笠,虽极具闽南本土农耕特色,却不具备这一红色军事符号属性。
风雨七十载,碑顶那顶凝聚着匠心与史识的红军斗笠,不仅是革命烽火的见证,更是对后人的无声告诫:新中国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革命烈士永垂不朽!☉许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