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漳州融媒记者 许文彬 通讯员 李俊鹏 黄新伟)和解协议签了字,账户解冻就“翻脸”,几笔大额消费记录却让“小心思”无处遁形。近日,龙海法院依法办结一起民间借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班某在达成还款和解后拒不履约,被核查出具备还款能力却刻意逃避。经法院送达拒执预警催告书并依法处以罚款,班某终于认清法律后果,主动缴清罚款并全额还清剩余欠款,案件得以快速执结。
该案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张某与班某对簿公堂,判决生效后,班某须向张某偿还20万元。但判决如同一纸空文,班某迟迟未主动履行。张某无奈,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冻结班某名下银行账户,查封相关财产。强制措施之下,班某主动联系张某协商,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张某也向法院申请,解除了对班某银行账户的冻结。
和解,岂是逃避执行的“挡箭牌”?法院开展案件回访时,干警发现班某并未按和解协议约定按时还款。办案人员随即调取其名下银行卡、微信财付通、支付宝等全部资金账户流水,逐笔核查。查实班某在和解阶段存在多笔大额消费,具备还款能力却刻意逃避,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证据在握,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固定全部材料,上门找到班某,当场送达拒执预警催告书,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同时,干警细致阐明法律后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司法拘留;情节严重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威严,不容挑衅。在强大的司法威慑面前,班某当即意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当场表态:“我马上还款。”随后,缴纳罚款,并将剩余全部欠款履行到位。该案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和解不是拖延执行的“避风港”。若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后,法院仍可依法采取查封冻结、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若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