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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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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南日报

拒绝治疗干扰鉴定 检察监督戳破避刑伪装

日期: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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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官向专家咨询涉案当事人病情程度、治疗方案及预后情况

“病情可治、刑期难逃,妄图以拒绝治疗干扰暂予监外执行鉴定、逃避刑罚执行,这样的歪心思注定行不通。”近日,经龙海区检察院依法监督,薛某被法院裁定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并收监服刑,一起企图通过“拒治避刑”钻法律空子的案件得到依法纠正,彰显了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的刚性力度与司法担当。

时间回溯至2025年12月,60岁的薛某因刑事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判决生效后,薛某以其患有甲状腺乳头状癌、病情危重需保外就医、不适合在监狱内服刑为由,向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2026年2月,法院就薛某暂予监外执行事项,正式向龙海区检察院征求意见,案件自此进入检察监督关键环节。

“暂予监外执行是保障罪犯合法医疗权益的人道制度,绝不是罪犯逃避刑罚的‘避刑伞’。”承办检察官介绍,该院始终坚持实质化审查原则,坚决拒绝“纸面审核”“流程走过场”,对每一起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均从严核查、全面把关。

审查过程中,检察官首先全面梳理薛某的定罪案卷,通过审查讯问笔录、被害人陈述及相关证据,查实薛某的犯罪行为持续五年,到案后始终拒不认罪,对被害人及家属也无任何悔过、歉疚之意。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对于该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除需核查医学诊断结果外,还需对薛某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进行全面审查与进一步评估。

此时,诊断报告中“拒绝手术治疗”的细节引起检察官警觉。尽管甲状腺乳头状癌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但罪犯主观上拒绝治疗这一情况,成为案件评估的关键线索。为精准核实病情真相,龙海区检察院依托该院建立的暂予监外执行医疗专家咨询机制,将薛某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整理成册,专程前往省政府指定医疗机构,向甲状腺疾病权威专家咨询病情程度、治疗方案及预后情况;同时同步对接上级检察机关法医专家,从司法医学角度研判薛某的病情是否符合监外就医核心条件。

经多轮专业论证,医疗专家与法医专家形成一致意见:薛某所患甲状腺乳头状癌病情较轻,处于可控状态,该病症通过规范手术可实现临床治愈;薛某拒绝治疗并非客观条件不允许,而是主观上刻意为之,存在明显干扰鉴定、逃避刑罚的意图。承办检察官依据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的相关规定深入研判,明确法律适用要求:对需要保外就医,但存在社会危险性或不配合治疗的罪犯,依法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在扎实证据与专业意见的支撑下,龙海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出具监督意见,明确不同意对薛某暂予监外执行,同时建议法院强化审查力度,对故意不配合治疗、意图干扰鉴定结果的申请,依法不予暂予监外执行。

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监督意见,于2026年3月依法裁定对薛某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将其收监执行。检察官全程跟踪监督收监流程,确保薛某顺利收押服刑,其“拒治避刑”的企图彻底落空。

“每一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查,都是对司法公正的守护。”承办检察官表示,下一步,龙海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暂予监外执行实质化审查工作,紧盯罪犯病情真实性、认罪悔罪态度、配合治疗情况、社会危险性等关键环节,以精准法律监督坚决打击逃避刑罚行为,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守护公平正义,以检察履职筑牢社会安全稳定防线。

⊙漳州融媒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颜丽月 吴伟兵

黄立聪 文/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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