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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闽南日报

漳州市公开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方案

日期: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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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6月4日至6月18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漳州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6年1月15日向漳州市正式反馈督察报告。漳州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组织立行立改,并系统制定《漳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加快推进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整改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按要求予以公开。《整改方案》全文已在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整改方案》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整改方案》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督察反馈问题扎实整改到位等四项整改目标,并将督察报告指出问题细化分解,形成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整改实施主体、整改验收牵头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方位、系统性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整改方案》提出五个方面主要措施:一是持续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二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深入打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保卫战为主线,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三是持续健全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四是加快补齐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弱项。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态环境支撑保障能力。五是以务实行动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守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为保障督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的组织落实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事项直接督办。二是各整改实施主体坚持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合力推动。三是市委办、市政府办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市环委办组织清单化调度,常态化开展跟踪督办,健全完善部门、属地会商联动工作机制。

下一步,漳州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督察问题按序时进度、按质量要求逐项整改到位。

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