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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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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南日报

高考前9天,他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

日期: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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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听证会现场

⊙漳州融媒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杨细芬 陈凯泽 文/供图

6月7日清晨,高考考场外,高三学生小林(化名)在父母的注视下,手持准考证,从容走进考场,奔赴人生的赛场。

很少有人知道,就在一个月前,这名少年一度以为,自己的人生已经被彻底耽误。

“是检察院救了孩子,也救了我们整个家。”小林父母满心感激地说。一场法理与温情交织的救赎,让迷途少年重获新生。

一念失足 少年深陷迷茫

日前,东山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轻伤害案件。办案人员注意到,涉案人员小林是一名应届高三考生,正备战高考。去年,小林因年少冲动、一时意气卷入纠纷,犯下违法行为。案发后,他主动投案自首,第一时间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即便如此,涉罪压力仍困扰着小林。提讯过程中,小林多次追问办案检察官:“检察官叔叔,我还能参加高考吗?”“我还有上大学的机会吗?”

一次次焦灼的提问,给办案团队出了一道考题:是依法追诉,一罚了之?还是立足挽救,给少年一次改错的机会?

对即将高考的小林来说,一旦被起诉定罪,就会留下犯罪记录,这将直接影响他的高考、升学、就业和政审。

审慎研判 严把司法尺度

未成年人办案,教育挽救重于惩戒。东山县检察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第一时间启动社会调查。

办案人员走访学校、社区和家庭后查实,小林在校表现良好,无任何前科劣迹。此次违法行为属于初犯,并非本性恶劣。同时,该案具备多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

在检察官看来,办案难点在于平衡法理与人情。一方面,必须严守法律底线,对违法行为作出规范评价;另一方面,不能因一次年少过错,彻底断送未成年人的前程。

此外,案件办理周期紧张、定性复杂。涉案人员均为未成年学生,案情细节繁杂、定性边界模糊,不能简单处置。

该院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办案人员主动加班加点,反复梳理卷宗、推敲法律适用、研讨处置方案,逐一排查案件争议点,力求办案严谨精准。

为抢抓备考时间、压缩办案时限,检察院联合司法局开通社会调查绿色通道,将常规办理时长缩短三分之二,快速完成了对小林个人、家庭、校园及社会危害性的核查,为案件办理筑牢事实基础。

结合办案经验和全案情况来看,小林等涉案少年主观恶性较小。他们年纪尚轻、法律认知不足、遇事容易冲动,因少年义气犯下过错,对违法后果缺少预判,属于懵懂失足、事后真心悔过,并非蓄意作恶。因此,检察官联席会全员达成一致意见:给少年改错的机会。

办案期间,检察院依法对小林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严格为其保密涉案信息,不让同学知晓案情,控制案件影响,全力保护他的学习环境和心理健康。

听证共议 温情护航青春

5月28日,东山县检察院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办案民警、校方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被害人及家属悉数到场,共同评议案件。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通报案件事实、社会调查结果和未成年人司法政策,说明从轻处理的依据和初衷。

“拉一把是大学生,推一把是少年犯。”

“本案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如果一诉了之,小林错过高考,将会对他的一生产生深远影响。希望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结合全案情况和听证意见,东山县检察院依法对小林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对其依法予以训诫,讲明违法危害、严明法律底线,并依法封存不起诉记录。

“我一定会铭记教训、遵纪守法,绝不重蹈覆辙。感谢检察院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听到不起诉决定时,小林真诚表态。

此时,距离2026年高考仅剩9天。检察机关抢抓最后窗口期,为小林扫清了参加高考的障碍。

不起诉不是放任不管,而是为了更好地教育挽救。东山县检察院依托“海贝传音”亲子沟通专项帮教计划,对小林开展个性化闭环帮教,让他放下思想包袱,调整备考状态,专心投入最后的高考冲刺。

6月7日,小林从容走进高考考场。这背后,是司法温情的守护,也是少年知错就改的成长。

一纸不起诉决定,封存的是少年一时的过错,开启的是全新的人生前路。一次精准帮教,守住了学子的高考梦想,也守护了一个家庭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