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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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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万工程款纠纷圆满化解 多部门联动护航企业资金链

日期: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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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经济       上一篇    下一篇

双方当事人就分期履行等事项展开交流

本报讯(陈毅东 杨立帆 文/图)近日,在华安县综治中心的调解室里,县法院民事审判团队联合县检察院、住建局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近150万元的承揽合同纠纷。至此,这场跨越两年的工程款纠纷,终于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画上了圆满句号。

这次纠纷源于2019年,漳州某科技公司中标了华安某建材公司的工业园建设项目,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了工程。可没想到,项目结束后,150余万元的尾款却成了矛盾的症结。

据悉,漳州某科技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急需这笔钱来研发新产品。这笔尾款支付难题,在于双方在付款主体认定上产生了分歧,华安某建材公司认为部分工程是分公司挂靠的,应该由分公司支付;而分公司负责人赵某某则表示自己只是经办人,付款责任在总公司。

2026年,漳州某科技公司无奈之下将华安某建材公司和分公司告上了法庭,并申请冻结了对方的银行账户和房产。可这一冻,却让华安某建材公司陷入了困境。

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法院联合县检察院、住建局及综治中心调解室,启动了“吹哨报到”机制。调解室里,法官没有直接讲法律条文,而是像拉家常一样和双方聊了起来。县住建局的工作人员也拿出了工程造价核算报告,客观分析了工程款项的构成;检察院的同志则以案释法,讲解了违约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双方的态度渐渐缓和了下来。

然而,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有自身的难处,症结始终无法化解。为此,法官提出了“分期履行+分段解保”的调解方案,即由漳州某科技公司先行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华安某建材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华安某建材公司、赵某某如期支付工程款后解除对其不动产的保全措施。华安某建材公司、赵某某如未能如期支付工程款,即由漳州某科技公司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在县综治中心,经过多轮协商,该调解方案最终获得双方当事人认可。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引导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让“约定”成为“利剑”,无缝对接诉讼程序,从源头化解矛盾,防止程序“空转”。至此,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当场握手言和,该案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