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址在芗城区前锋新村崎港房屋,现拆迁安置于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41号新元茗苑19幢802室、新元茗苑19幢1201室、新元茗苑19幢1202室、新元茗苑19幢1203室、新元茗苑19幢1204室、新元茗苑19幢1205室、新元茗苑19幢1206室、新元茗苑19幢1302室、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元路1-3号。今严丽珍、汪仔娜、汪志彬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汪仔娜、汪志彬、严丽珍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