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芗城区元光南路8-2幢303室,业主:林宗宝遗失(权属材料)元光南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安置房补差款26593.10元(元光南路8-2幢303)收据壹份,编号:NO.054233,声明作废。 声明人:林宗宝 2025年11月3日
坐落于芗城区元光南路8-2幢303室,业主:林宗宝遗失(权属材料)元光南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安置房补差款26593.10元(元光南路8-2幢303)收据壹份,编号:NO.054233,声明作废。
声明人:林宗宝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