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肖俊容)10月24日,天宝镇“圩日”,芗城区自然资源局联合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局和森林公安等单位,在当地开展“守护飞羽精灵·共赴自然之约”第三十五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
现场人流如潮,普法摊位与圩市摊位相邻,成为圩市最热闹的“法治新市”。工作人员用方言俚语宣讲“哪些鸟能养、哪些碰不得”;宣传展板沿圩市主干道排开,集中展示白鹤、黄腹角雉、信天翁等珍稀鸟类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高清大图;普法志愿者向民众发放《科学规范动物放生 共护芗城生态安全》倡议书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500余份,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公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