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往来款项相关规定,我公司将对以下应付账款余额统一进行清退处理。个人持身份证和扣款银行卡复印件;企业、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原开具发票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5年10月15日前,前往漳州新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若有疑问,您可致电我公司财务部电话0596-2973078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漳州新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