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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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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南日报

声明

日期: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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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原址在草寮街37号(东南715)房屋,拆迁面积超出原产权证面积,现拆迁安置于芗城区澄观路1号江滨花园13幢2号楼717号。今蔡丽琼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蔡丽琼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