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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闽南日报

声明

日期: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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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原址在漳州瑞京路76、60号房屋(现拆迁安置于芗城区水仙花园13幢503号),由陈明真、陈明玉、陈继红、陈明琦于2008年12月3日接受蔡慧灵赠与。今陈明真、陈明玉、陈继红、沈东辉(继承陈明琦份额)申请上述安置房转移登记,由于赠与方蔡慧灵死亡,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陈明真、陈明玉、陈继红、沈东辉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