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老赖”演双簧 不当获利终落网
日期:08-23
本报讯(漳州融媒记者 许文彬 通讯员 康任穷)近日,龙海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告人杨某辉伙同失信被执行人伪造合同转移资产,骗取征迁补偿款57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追缴违法所得3100余万元。
2017年初,杨某辉在明知漳州某金属材料厂合伙人林某成系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且该厂已被纳入征迁范围的情况下,为帮助林某成逃避债务,双方通过倒签日期的方式签订虚假《买卖合同》和《收条》,将工厂以抵偿虚构借款的名义转让给杨某辉指定的公司。其间,杨某辉向林某成支付150万元好处费。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杨某辉利用虚假材料骗取征迁补偿款5700余万元,个人获利3100余万元,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
经法院审理认为,杨某辉明知他人有执行能力,仍协助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综合其犯罪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扣押其实际获利款项3100余万元。
本案系典型的“虚假交易型”拒执犯罪案件。此类犯罪以表面合法的合同形式掩盖转移财产的非法目的,具有较强隐蔽性。杨某辉等人的行为不仅损害债权人利益,还扰乱征迁补偿秩序。法院的判决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震慑了逃避执行行为,对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