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九条,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全国范围内的地震长期和中期预报意见,由国务院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
“福建地震预警信息服务”小程序于2024年上线,微信用户可通过搜索小程序开启地震预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