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李锋不慎遗失《就业创业证》壹本,证号:3506020021000752,声明作废。
▲芗城区陈振平、蔡巧玲夫妇不慎遗失第二孩儿陈博熙的《出生医学证明》,证号:R350729726,声明作废。
▲父亲吴志皇、母亲朱文华不慎遗失第一孩儿吴梓悦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V350016126,声明作废。
▲母亲王新梅不慎遗失2012年05月21日出生、姓名为何佳丽的《出生医学证明》壹份,出生证编号:L350595342,声明作废。
▲漳州市储运公司职工苏刘志通不慎遗失《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号码:350600196505041511,声明作废。
▲李胜蓝不慎遗失泉州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证书编号:103991200605000060号,声明作废。
声明
原址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芝山镇康山村房屋,现拆迁安置于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福船路98号西湖湖滨新苑12幢901室。今陆志鹏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芗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芗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陆志鹏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