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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闽南日报

外出用餐,你“被消费” 了吗?

日期: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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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读者       上一篇    下一篇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出用餐已是“家常便饭”的事。然而,近年来,各色隐形消费层出不穷,不时见诸报端,着实让消费者“倒胃口”。

群众反映:用餐遭遇“甜蜜陷阱”

近日,陈女士外出用餐时遭遇了一件奇葩事:陈女士和家人在古城一餐馆就餐回家后,看小票才发现被收取了果盘费28元。陈女士回忆,服务员端上果盘时并没有告知果盘为收费餐品,她便默认果盘为赠品。事后才发现,自己“被消费”了。

随后,陈女士联系了餐厅方面,餐厅工作人员解释“点餐时不小心加错了”,随后通过加微信退款的方式,将果盘费用退回。虽然“被消费”的钱退回到账,但是这一插曲却让陈女士对该餐馆“倒了胃口”。点餐时商家不主动告知需要收费,结账时直接计入账单,这就是“哑买哑卖”。如果没有看小票,自己就不知不觉地被“宰”了。陈女士告诉记者,商家的行为很可能并非不小心的无意行为,而是有意误导欺骗消费者“默认消费”。与陈女士同行用餐的女儿回忆,用餐当天不少人去问果盘收费的事,只是她们当时没注意,就直接买单了。

记者调查:隐形消费并非个例

陈女士遭遇的隐形消费并非个例,李女士外出用餐也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们还在点菜,服务员就先上了一瓶鲜榨果汁,我本来默认为茶水一类是免费的,刚好顺口问了一下,服务员说收费的,我就要求退掉,换成自己喜欢的其他口味。”李女士表示,现在外出用餐,很多餐厅顾客一坐下,服务员就会先上一壶茶。如果没有事先咨询,服务员就不会提醒,消费者也很容易默认为免费。

唐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外出旅游时也遇到过小菜强制收费的事。“有一次外出旅游在景区吃饭,桌上放着一盘小菜,当时没多想就夹起来吃,大家都以为是当地特色餐前菜,吃完饭结账才看到这盘小菜收了费,想着菜都吃了,也就没再跟商家去计较了。”

不难看出,“饭店私自给客人加单”并不少见,这些藏在账单上的额外费用,如果并非无心之举,长此以往,对商家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额外收入。

部门反馈:消费者“被消费”可投诉

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记者咨询了专业法律人士以及有关部门。

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的谢锋泽律师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经营者通过搭配、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即使是座位费、茶水费等也必须提前告知消费者,明码标价所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和价格,并且由消费者自行决定是否需要接受相应的服务。而对于果盘、饮料、酸奶、小菜等消费者极易误认为是赠品的餐品,更应该做好告知义务,充分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否则可能构成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消费的行为。通常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则涉刑。

那么,外出用餐遇到这样的经营套路,消费者又该怎么办?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负责人黄国勇表示,根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餐饮企业收取茶水费、纸巾费等,也应将相关费用告知消费者,以便消费者合理规划,明明白白消费。如果餐饮企业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收取果盘费、饮料费等不合理费用时,消费者可先与商家沟通要求退还相关费用,若无法沟通可拨打0596-12315进行投诉。

■本报记者 邹美玲 文 杨 靖 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