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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闽南日报

充电收费这“桩”事有了新规定

日期: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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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读者       上一篇    下一篇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各不相同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出现收费不一样的情况,收费依据不明,而且电量总是充不满。其实,读者反映的问题并不少见,由于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收费属于产权单位自身的市场商业行为,没有统一收费标准,导致充电费用成为一本“糊涂账”。不过,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收费“十要十不得”指引,新规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这意味着,运营商“说了算”的时代即将结束,电动自行车统一收费的新时代来了。

现状:

不同充电桩收费不同

实则包含服务费

记者走访了市区多个小区发现,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可谓“一家一个样”,按功率、按时长、包月、单次……五花八门的收费标准,让市民直言“看不懂”。

“我们小区的充电包月45元,充不充都是45元,我一个月只充三四次,对我来说太不划算了。”家住怡秀园小区的傅女士对此感到无奈。

“充电费比居民用电贵了几倍,就让人有点难以接受了。”市民王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大部分电动自行车充满电大概用1度电,需要充8个小时。但是小区的充电桩充满一次电收费都要两三元,居民用电的第三档电费是0.8元左右,充电费用高出了三四倍。

“两三元算少的,我们小区充一次4元呢。”家住建发和玺的王女士拿出手机,向记者展示了充电记录。“438分钟4.07元”“448分钟4.16元”,相当于充电七八个小时,花费就要在4元以上。平均两天充一次电,一个月的充电费用就需要60元。

“同一辆车,每次充电功率显示都不同”“同一排充电桩充电,我和邻居每小时扣费竟然不同”“同样充一次电,有时候花一两元,有时候却要三四元,为何不同充电桩的价格相差这么多”……采访中,市民们纷纷说起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烦恼。

记者就此咨询了漳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里的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价格费用,其实是由“电费+服务费”两部分组成。

1度电的成本大概在0.5—0.6元之间,但是一般在充电桩充电却需要付费2—4元,多出来的钱分摊到哪里?“服务费”到底是什么?

面对记者的疑问,工作人员表示,多出的费用包括建桩、设备运维、保修、巡检等服务费用。服务费由设备方、物业公司等相关方制定,不同小区、不同设备的收费差异也来自这一部分。“不同小区的定价不同,主要与成本有关,即使在同一座城市,价格也有差别。”工作人员介绍,“像一些老旧小区是自己建的充电桩,充电场所露天,电动车风吹雨淋,所以运营成本低,小区设置的收费价格也低;新建住宅小区或高品质服务项目的充电桩环境好,设备先进,充电桩的运营成本高,所以定价设置也就高。商业用地场所,价格可能更高。”

新规:

要求价费分离 明码标价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多数并未标明具体费用构成。在支付页面,也仅显示充电时间及对应的金额。“市民的疑惑,主要是因为对充电费用的组成不清楚,误以为都是电费。”协会工作人员坦言,“在充电费用方面,确实应该公开透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对此,协会工作人员介绍,关于电动自行车收费问题,国家一直在不断优化,但要真正落实到地方,还需一段时间。如今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便印发《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采用图片、动画等生动易懂方式展示收费方式和水平,便于用户快速准确理解。

7月17日,福建省发改委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印发《关于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24〕345号)。要求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充电设施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通知还明确,居民小区住宅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均执行福建省居民合表用户电价0.5330元/kWh;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

12月12日,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整理形成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收费“十要十不得”指引,供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参考使用,并要求2025年1月1日起,原则上不得将充电电费和服务费笼统合并收取,小区充电电费不得高于居民电价。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目前省、市发改部门正在进行调查摸底,梳理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方面存在问题及原因,掌握本地区充电服务费用水平,力求让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更规范、更合理。

■本报记者 肖颖婧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