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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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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南日报

教师与检察官携手 对校园欺凌说“不”

日期: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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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教育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官走进东铺头中心小学,与班主任展开面对面座谈。 胡雅慧 摄

日前,东铺头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郑弘楠检察官和张小勤检察官走进东铺头中心小学,与学校四至六年级的班主任展开了一场面对面的座谈会。

此次座谈会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张小勤检察官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界定了“校园欺凌”的概念,并结合日常审判案例,深入浅出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各种表现形式、危害以及应对方法。

检察官

校园欺凌有严格界定

班级里的特殊儿童遭遇社交孤立或者社交障碍,作为老师或者家长应该如何帮助学生?学生在学校发生冲突,怎么办?……在检察官与班主任进行的现场互动中,老师们提出了自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年轻的班主任老师也提出了工作中的困惑,两位检察官认真倾听并给予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在开座谈会之前,同学之间一有矛盾的话,有的同学就会告诉家长,我在学校遭到同学欺凌。刚开始,作为教师的我也感到困惑,孩子之间偶发的一些矛盾是不是属于校园欺凌?”东铺头中心小学教师陈锦辉率先发问。对于校园欺凌的界定,高顺勇老师也有困惑:“平时我们班有的同学会给其他同学起一些外号,这是否也属于校园欺凌?”通过和检察官交流,教师们了解到,只有长期、恶意并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行为,才属于校园欺凌,“这让我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校园欺凌是不能随便上纲上线的。同学之间偶发矛盾,也属于正常的现象,只要及时采用适当的方法加以处理,很多矛盾就可以化解。”陈锦辉老师说道。

教师

分享处理校园矛盾“良方”

因材施教,因生施策。座谈会上,教师也积极和检察官分享处理校园矛盾的“良方”——

在学校,班级里有些同学会因为小误会,而引发“报复”行为,这引起了范娟老师的注意,“看上去是小事,但没有处理解决好矛盾,就会让误会延续,进而影响同学之间的关系。”范娟老师通过求助学校心理教师,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心理疏导,有效解决了校园矛盾,消除了家长的误会,这样的做法,也得到检察官的认可。

对于一些学生排挤班级同学的现象,肖丹婧老师用文化故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渐渐地,她发现,类似欺负同学的现象不再出现。面对个别孩子习惯性说“脏话”和同学之间的口舌之争,肖丹婧老师则通过学校的“优雅文化”,引导孩子们争做“雅貌、雅行、雅致、雅趣”的优雅少年,随后这样不文明现象也在慢慢减少。

讲座后,蔡育芳老师感慨颇深:“校园每天不间断发生的小矛盾,虽不是校园欺凌,却也存在着隐患。通过座谈会,让老师更加清晰了解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应对策略,也让教师更深刻认识到作为教育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意义重大。”

本次校园座谈会,凝聚了检察系统和教育系统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为打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报记者 陈慧慧

通 讯 员 蔡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