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靖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因借款纠纷而引发的两件执行案件,执行法官通过细致入微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欠债不还 屡次“失约”
2022年8月,被告王某以资金周转为由从原告江某处借款6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借款到期后,江某多次电话催要未果,王某总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偿还欠款,江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王某却一直以经济困难为由一拖再拖,江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再次调解,王某与江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还款。不料,王某在履行了第一期欠款后,再次“故伎重演”屡屡失约。
为了催要借款江某三番两次到王某家中翻箱倒柜,渐渐引起王某的不满。
心生不满 毁人房门
2023年12月,王某再次接到江某催要借款的电话后,越想越气,觉得江某太不讲情面,决定“教训”一顿江某,让他以后不敢再提欠款的事,遂持刀来到江某家对着大门一通狂砍致其损坏。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派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对王某依法行政拘留15日。
事后,江某要求王某赔偿大门损失,王某认为公安机关已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不需要对江某进行赔偿,江某遂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大门损失2000元。
真心悔改 案结事了
如何在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前提下,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修复社会关系,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两起案件的关联性和特殊性,执行法官决定通过和解方式化合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在探明双方均有和解意愿后,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并从两人昔日情谊出发,向两人释法说理。针对王某屡屡“爽约”的行为,重点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并对其持刀砍门等蛮横无理耍花样的过激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劝说江某体谅王某暂时的困难,作出一定的让步,多给王某一些筹钱的时间,并释明在追债过程中要注意讲求方式方法,理性协商。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王某当即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被执行人王某一次性赔偿江某大门损失,并对借款纠纷一案再次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至此,两起执行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魏明东 黄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