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龙海区港尾镇格林村园改耕项目建设需要,决定征用位于港尾镇格林村(东至格林食品厂,西至顶厝社,南至深坡下至寮仔地,北至凤岭社)的土地,凡在上述地块区域范围内的坟墓墓主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港尾镇格林村委会登记,并自行做好搬迁工作,逾期未搬迁的,按无墓主处理,由建设单位统一搬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格林村:18850060128 苏先生 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格林村民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因龙海区港尾镇格林村园改耕项目建设需要,决定征用位于港尾镇格林村(东至格林食品厂,西至顶厝社,南至深坡下至寮仔地,北至凤岭社)的土地,凡在上述地块区域范围内的坟墓墓主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港尾镇格林村委会登记,并自行做好搬迁工作,逾期未搬迁的,按无墓主处理,由建设单位统一搬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格林村:18850060128 苏先生
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格林村民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