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平台设赌 牟利不成终被判刑
日期:09-02
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吴晓欢 刘慧瑛 颜丽月)两男子利用微信平台开设网络赌场,从中牟利,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黄某、李某均因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和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21年2月至2021年12月间,被告人李某在龙海区港尾镇某村的家中,利用自己手机微信接收江某、杨某等人(另案处理)六合彩投注,赌资达12万余元,从中牟利。后被告人李某将赌资报给上家黄某,被告人黄某通过微信接受被告人李某等人的赌资达26万余元,从中牟利。后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被告人李某、黄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归案后,被告人李某、黄某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检察官释法:本案中,被告人黄某、李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