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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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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南日报

多元联动化解抚养费纠纷

日期: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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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许意斌)近日,芗城法院联合芗城检察院、芗城区妇联成功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杨某和钟某曾为恋爱关系并同居,生育一子钟某杨。后双方感情破裂分手,杨某离开漳州回老家,钟某杨由钟某及其母亲照顾。杨某向芗城法院起诉,要求取得钟某杨的抚养权并要求钟某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钟某杨由杨某直接抚养,钟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钟某杨年满18周岁止。

2023年10月7日,杨某申请强制执行。芗城法院多次开展执行,但钟某为躲避执行下落不明,案件陷入僵局。近日,法院获悉钟某在外打工并与家人租住在漳州市区,且钟某及其母亲对钟某杨的抚养权不愿让步,与杨某产生矛盾。

鉴于该案涉及婚姻家庭关系且当事人矛盾较大,芗城法院执行局召开专项执行工作会,制定执行方案,并邀请相关单位开展联动执行。

3月28日上午,芗城法院组织执行专班前往钟某住所地。因钟某不在家,执行法官请钟某母亲及钟某杨到法院协助调解,并通知钟某到院。为避免双方矛盾激化,芗城法院邀请区妇联、区检察院一同参与调解。

经了解,双方均坚决要求抚养钟某杨。芗城法院会同区妇联、区检察院总结当事人诉求,发现双方虽感情破裂但均重视孩子成长。于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以情理法进行开导。经耐心劝导,最终做通钟某及其母亲的工作,同意将孩子交由杨某抚养。杨某在现场与孩子互动,激动落泪。

下一步,芗城法院将继续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畅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通过快执快结、多元联动、工作会商等方式,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家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