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谱写基层治理新篇章
日期:04-29
?谢丹妮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完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内涵不断丰富,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展,随着理念的进步而创新,是加强党对基层工作领导的有力抓手,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途径,是正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方法,是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和历史使命。
加强党建引领,凝聚基层力量。党的领导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60多年来,“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长盛不衰,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贯穿基层治理的主线,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持续优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凝聚起守护平安的强大合力。通过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把党建引领贯穿于基层治理的方方面面,实现问题联治、风险联控、平安联创。通过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握好关键环节,牢牢掌握基层治理的主动权,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坚持党建带群建,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沟通协调功能,使党组织成为基层治理的“领头雁”。通过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注重基层党务工作者、社区“两委”成员等基层工作人才培养,通过业务培训、挂职锻炼、政策倾斜、引进人才等方式,不断推动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引导群众参与,释放基层活力。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是基层治理和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枫桥经验”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工作中的充分体现。践行和发展“枫桥经验”,必须抓牢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从而以自治的方式达到治理效果。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参与工作常态化机制、政府回应和协商机制,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综合保障、利益协调、信息反馈和服务工作评估机制等,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固定下来,切实保障群众有效参与基层治理,进一步拓展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另一方面,要畅通群众参与治理的渠道,尽量多联系有威望的“土专家”“和事佬”,把比较容易化解的矛盾就地解决;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组建相关自治组织等方式,广泛听取民意,汇聚民智,从而提高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意识,提升参与能力。通过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坚持守正创新,激活基层基础。守正创新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六个必须坚持”之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的重要体现。“枫桥经验”是守正创新的光辉典范。从20世纪60年代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到如今拓展到城镇社区、网络空间等新领域,“枫桥经验”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正不断拓展深化,创新创造。面对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不仅要“守正”更要“创新”,在坚持中发展、守正中创新。要从关注社会治理新热点上创新“枫桥经验”,结合时代特点不断探索孕育基层治理的新路径、新模式,努力构建起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展新格局与发展新态势。面对变局,广大基层干部要紧跟时代前进步伐,自觉增强创新意识,在工作中做到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升治理、服务的能力水平。
强化法治思维,筑牢基层根基。60多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对法治的需求在不断变化,“枫桥经验”也在与时俱进。从起初的社会改造,到后来的维稳,再发展到促进社会和谐,“枫桥经验”实践证明,良法善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最高境界。因此,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了法治元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然包括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大力培育法治化社会环境。一要加强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以法治来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二要通过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基层治理提供良法依据。三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浓厚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氛围。发动人民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让“法理情并用”推动“事心双解决”。同时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当前,漳州正在常态化开展信访“治重化积”工作,推进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有利于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