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颖婧 通讯员 黄从余 柯彩华)一女子因工作琐事与同事起争执,动手殴打同事,致人轻伤,近日,经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23年8月16日,被酒店辞退的欧某某到酒店员工宿舍准备收拾个人物品时,碰到同事蔡某。二人此前多次因工作分工问题发生过争吵,欧某某认为是蔡某在背后“搞鬼”才导致其被酒店开除,便与蔡某进行对质,并用双手抓住蔡某的头发,往其胸口的方向拉扯并顺势往下压,导致蔡某失去重心,双脚朝前摔坐在地上,后欧某某又坐在地上用双手按在蔡某的后脑勺处往下压。该酒店经理闻声赶过来劝架,后双方被劝开。蔡某躲到卫生间后提出身体不适,被酒店同事送到医院治疗,后同事报警。欧某某知道他人报警便在现场等候,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经鉴定,蔡某第三腰椎轻度压缩性骨折(未达1/3),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检察官提醒:遇到纠纷切莫冲动,要控制情绪,采取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切莫因一时冲动给他人带来伤害,自己也难逃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