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区检察院:依法不起诉 护企助发展
日期:04-23
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林毅 林彬)“感谢龙海区检察院在我们企业发展的关键时刻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及时提供法治帮扶,为我们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今后我们一定吸取教训,依法守法创业创新,为农村经济建设作贡献。”近日,漳州某养殖有限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写有“检察护企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帮扶助力乡村振兴”锦旗送到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手中。
锦旗背后是一个检察护企,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故事。2023年8月,龙海区检察院依法受理某养殖有限公司、方某等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经查,该企业是经营蛋鸡养殖的民营企业,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建设养鸡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非法占用林地,造成林地被大量毁坏,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为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龙海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深入涉案企业实地走访,全面了解企业生产规模、经营模式等情况,听取企业所在地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经了解,涉案养殖有限公司饲养蛋鸡规模较大,达50万只左右,每年稳定为所在地的食品公司提供原料供给,平时经营合法合规,还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并创造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就业岗位。方某等犯罪嫌疑人是企业主要经营者和核心骨干。
检察官在充分考虑涉案企业、人员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缴交生态修复金等综合因素后,针对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并听取参会人员的意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经研究,龙海区检察院对涉案企业及相关人员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再次感谢龙海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帮助我们走上法治化发展轨道。”企业负责人在座谈交流中动情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