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许文彬 通讯员 吴晓欢 黄思佳)男子酒后“霸道”不让对方带走酒友,随意殴打他人致伤。近日,龙海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杨某提起公诉。
2023年11月26日23时许,被告人杨某到漳州台商投资区某KTV同朋友小可(化名)喝酒。喝至凌晨2时许,小可的朋友刘某、黄某准备将醉酒的小可送回家时,在大厅遇到了刚上完厕所回来的杨某。酒醉的杨某突然“霸道”起来,说什么不许对方离开,坚持要自己送小可回家。于是双方便发生争吵,被告人杨某扇了刘某一巴掌并发生肢体冲突,黄某上前想拉开杨某时也被踹了一脚。后刘某报警案发,被告人杨某被抓获归案。经鉴定,刘某、黄某二人均构成轻微伤。
检察官释法:本案中,被告人杨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