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没有留下一句遗言,但我相信他会支持我这么做的。”3月10日12时09分,28岁的漳州小伙小明(化名)因“化脓性脑膜炎、颅内压增高和呼吸循环衰竭”等原因抢救无效去世。
在福建省自愿捐献遗体登记表上,小明的母亲林阿姨签下名字,将他的器官和遗体捐献,他也成了今年来我市第4例器官捐赠者、第3例遗体捐献者。
今年57岁的林阿姨,家住芝山街道前山社区,是一位从事了十几年的保洁工作者,和大多数人一样,她是位平凡的人,也是位伟大的母亲。
近日,记者来到林阿姨家,在她家客厅的壁柜上摆放着一列照片,位置很醒目。“这些都是小明的照片,把它放在这儿,可以天天看着他,仿佛他还在我们身边一样。”林阿姨说。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很多人宁愿火葬也不愿意捐献遗体,为何林阿姨舍得将孩子的遗体和器官捐赠?林阿姨告诉记者,“孩子还这么年轻,我不想一把火烧了,太可惜。”
据了解,小明身上除了心脏和肺部有受损,没有捐,其它肝、肾、眼角膜等器官都捐了,目前已奔赴系统分配的移植医院,将会帮助多位患者重获新生。他的遗体也捐给了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捐出去救助别人,也是我儿子生命的另一种延续。”林阿姨告诉记者,其实一开始她也不知道可以这样做,是她女儿小月(化名)提议的。
早在两年前,小月就已经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网做了器官捐献登记,成为平台上第1533515位志愿登记者。她说,“当我将‘捐献弟弟器官和遗体’想法告诉母亲的时候,以为她会反对,没想到很快就答应了。”
捐献器官和遗体是一件奉献社会的善事。然而有些人并不理解林阿姨的做法,“你是不是把孩子的器官拿去卖钱了。”对于一些老人提出的质疑,让经历丧子之痛的林阿姨病倒了。
因为母亲是个老实本分的人,一直以来都没有跟人闹过矛盾,面对突如其来的质疑,有点接受不了。小月说,“但是大部分人还是理解我们的做法,许多亲戚朋友也都有来家里,给予我们关心和鼓励。”
在小月眼中,弟弟小明是个不善言谈的宅男。“下了班喜欢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听书,很少出去玩,也很少跟家人分享个人生活。”小月说,除非特意叫他一起出去逛逛,他才会出门。
“虽然性格内向,但他是个善良和踏实的人,平时同事有什么困难都会伸出援助之手,大家都很喜欢他。”在同事眼中的小明是这样的人。
在小明8岁那年,曾得过一场怪病,是林阿姨及时将他送去抢救,才把他从鬼门关救回来。回忆起往事,林阿姨的眼眶早已湿润,她告诉记者,“既然老天爷不愿意把他交给我养,那就让别人来养。”
“小明还这么年轻,走得如此突然,家里人有什么遗憾吗?”记者问。林阿姨深情凝望柜子上的照片思索片刻后说:“最大的遗憾就是一家人没有一起拍过全家福。”
“小明已经把器官和遗体捐赠出去了,小月也做了捐献登记,将来有机会我也会把自己的器官和遗体捐献出去。”林阿姨说,这也是某种形式上的全家福吧。
⊙本报记者 王炜艺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