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失恋”揭开“网恋诈骗”真相
日期:03-18
本报讯(记者 许文彬 通讯员 甘露 吴雅昊)男子送出一千多元的“礼物”,“女朋友”却从此杳无音信,这才意识到自己掉入了“温柔陷阱”。近日,南靖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一起“网恋诈骗”案件,该案件系团伙作案,与多名受害人通过微信发展“恋爱”关系骗取财产逾15万元。
案件中,受害人之一的吴某与自称单身的小红(化名)通过微信认识、聊天,在每天嘘寒问暖的催化下,双方逐渐发展为“情侣关系”。这时,小红便提出互送礼物,并约定线下见面时作为信物。吴某同意后,小红便主动为受害人先寄去所谓价值不菲的礼物,之后趁着对方盛情难却之时,又提出让其购买更贵的礼物。
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之中,一份礼物理所应当。吴某收到“女子”发来的付款链接,毫不犹豫为其买单。看到对方如此爽快,“她”又发来一条付款链接,吴某没有多想照单全“付”。接下来的几天,吴某满心期待中,却怎么也联系不上这位“女朋友”。吴某细想这段时间的交往,最终恍然大悟,自己应该是遇到了“爱情骗局”,于是立即报警。
吴某的经历并不是个案,还有多名受害者的受骗过程与其相似。经调查发现,“小红”只是诈骗团伙成员假扮,犯罪分子扮演的角色形形色色,他们根据事先设计好的话术,吸引受害人并取得信任。同时,该团伙在微信小程序内注册店铺,店铺内上架各种奢侈品,价值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受害人所支付的付款链接便是来自这家网店。事实上,该店铺没有实际发货,而是纯粹用来当做收钱的工具。当诈骗团伙骗到钱之后,就开始不再和被害人联系,以此来实施诈骗。
经审查,检察官认为该团伙成员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虚构恋爱关系,以购买礼物等方式骗取受害人钱款,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故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该诈骗团伙提起公诉。
检察官在此提醒,恋爱交友需要谨慎对待,不能因为甜言蜜语而忽视了藏在其中的“险恶用心”。当对方以各种方式索要钱财时,要提高警惕;当意识到不对劲时,注意保存好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处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