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天航)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日前,我市发布《漳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方案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制定5项重点工作任务、20条具体措施,阐明了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有哪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怎么建、工作责任怎么落实等问题,并提出到2025年,全市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更加清晰,服务供给、保障、监管等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政策找人 服务上门
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
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即精准识别养老服务对象,主动响应老年人服务需求,最大程度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养老服务。《实施方案》提出,建立主动发现机制,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逐步推动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通过“漳州通”定期发布养老服务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便民养老服务,逐步对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申领等事项实行“免申即享”,实现“政策找人、服务上门”。
与此同时,《实施方案》还提到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统计,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同步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相关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等的参考依据。
完善布局 兜底保障
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取决于养老服务设施配备情况、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及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情况等条件,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才能为更多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兜底保障。
对此,《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形成结构科学、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在新建城区和居住区应将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同时补足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作用,在满足兜底保障需求基础上,优先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集中托养、供养等服务,同时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增设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到2025年,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全部具备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能力。
居家养老 定制服务
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水平
“养老不离家”是越来越多老年人和家庭的愿望。我市高度重视老人居家养老的多元化生活需求。《实施方案》提出,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探访、结对帮扶、邻里互助等方式,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减轻居家养老安全风险。与此同时,《实施方案》还要求推进适老化环境建设,尤其是在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和线下服务途径的基础上,加强老年人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为老年人获取养老服务提供更多便利。
医康养护融合发展
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要素保障
基本养老服务需要多方主体的支持与保障。《实施方案》中关于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要素保障这项重点任务,提出了优化基本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强化基本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推动医康养护融合发展,以及落实基本养老服务监管制度等五项具体措施。
其中,医康养护融合发展,是针对老年人群体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保障。《实施方案》提出,要将医康养护融合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鼓励盘活利用存量资源,建设集医疗、养老、康复等功能于一体的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到2025年,建设不少于3个县(区)级示范性养老服务网络、8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150个示范性长者食堂,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3%以上。
此外,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制定了《漳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该清单针对年龄阶段、自理能力与经济能力等条件与情况不同的老年人,明确了30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和与之相对应的服务内容及标准、服务类型与责任单位。《实施方案》将清单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同时提出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值得一提的是,《漳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福建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中的26个服务项目进行了优化细化,并在此基础上新增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重阳节慰问、上门健康服务、护理费补助等4个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丰富完善了我市老年人福利制度。
此次《实施方案》由市民政局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是我市关于基本养老服务的首个完整的专项政策,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民生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推动我市加快建设覆盖全面、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