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址在诗浦村174号房屋,现拆迁安置于芗城区丽都花园6幢502号、芗城区丽都花园6幢209号。今郭传辉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郭传辉
2024年1月19日
声明
原址在诗浦村174号、诗浦村215号、诗浦村168号、诗浦村109号、109号东、109号南、诗浦村170号房屋,现拆迁安置于芗城区丽都花园6幢604号。今郭传辉、蔡道山、蔡小丽、赵亚英、赵壹贺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郭传辉、蔡道山、蔡小丽、赵亚英、赵壹贺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