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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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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南日报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十大工作亮点

日期: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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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检方       上一篇    下一篇

漳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江莉在两会上作报告

1月11日上午,在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漳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江莉向大会作《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4802件。52个集体、37人次获省级以上表彰,其中15个集体、8人次获国家级表彰。

让我们一起盘点2023年漳州检察工作十大亮点。

亮点一

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制定保障中菲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10条措施

●获评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主动服务“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保障中菲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10条措施,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部署,联合市工商联创新“检联益企”机制,聘任特约检企联络员189人次,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65件,工作成效得到全国工商联充分肯定。芗城区检察院精准打击侵害“500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督促整治医疗美容行业乱象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适用9起案件,推动11家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企业”的良好效果。东山县检察院办理全国首例行政合规监督化解行政争议案件,支持行政机关对整改合格的企业“轻微不罚”,得到最高检察院充分肯定。建立知识产权“3+3”综合保护模式,推进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加强对天宝香蕉、云霄枇杷、琯溪蜜柚等国家地标产品的保护,开办“检小知”知识产权巡回讲堂,保护企业创新成果。市检察院获评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亮点二

助推平安漳州、法治漳州建设

●与市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

●获评全国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落实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推动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助力平安漳州建设。与市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涉案企业行政合规协同监督等7个联动项目落实落细。在推进法治漳州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的同时,市检察院始终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共批捕各类犯罪3387人,起诉7689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犯罪1件11人、涉恶犯罪27件158人,起诉“保护伞”2人。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与相关部门建立反洗钱等协作机制,起诉经济金融犯罪741人。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587件7783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两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76件,10件重复信访案件全部化解。结合办案,提出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190件,全部被采纳,助力我市入选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诏安县检察院建立刑事和解“好屋边”机制,平和县检察院探索轻罪案件从“治罪”到“治理”新模式,促进内生稳定。

亮点三

营造清正廉洁政务环境

●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

●立案数连续3年居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察院推广

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0人,已起诉37人,其中原处级8人、原厅级3人,原省部级干部龚建华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全国观摩庭,取得良好效果。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要求,依法办理行贿案件5件,促进斩断“围猎”利益链。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认真履行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职责,成立市检察院滨海侦查办案中心,深化跨县区办案,以数字赋能检察侦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15人,立案数连续3年居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察院推广。

亮点四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水仙花”团队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春蕾‘童’行 检护未来”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第一名

坚持惩防并举,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22人,起诉依法应当从严惩戒的涉罪未成年人130人,不诉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207人。做优“春蕾安全员”“青春护航信箱”机制,联合妇联、律协启动“检律同行·法爱到家”行动,将女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婚姻家庭咨询师志愿者融入“春蕾安全员”机制,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平台,提升保护质效。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推动建立我市联席会议机制,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27条,已刑事立案9件。诏安县检察院办理的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案入选最高检察院典型案例。芗城区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线上“青春护航信箱”获评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应用案例二十佳。市检察院“春蕾‘童’行 检护未来”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第一名。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水仙花”团队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亮点五

助力两岸融合发展

●福建省检察院、漳州市检察院“一室多员”涉台检察机制

●获国台办新闻发布会发布

●入选2023年度全省十大法治事件

围绕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福建省检察院、漳州市检察院首创“一室多员”机制,发挥涉台检察联络室作用,率先聘任台胞担任检察联络员、听证员、涉台纠纷调解员等,拓宽台胞依法参与检察工作渠道,维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经验做法获国台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入选2023年度全省十大法治事件。龙海区检察院涉台检察特色做法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最佳典型事例。在台商投资区建成福建特色检察展示平台——漳州台胞台企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基地,已接待两岸各界人士1600多人。承办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讨会,120多名两岸法学专家在漳研讨交流,助力两岸司法融合发展。

亮点六

推进山海生态保护

●办理全国单笔金额最大司法认购蓝碳案

●创新“蓝绿碳”检察机制,工作经验得到最高检察院肯定

围绕生态市建设,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95人,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79件。创新“蓝绿碳”检察机制,在全市设立“蓝绿碳”检察保护基地5处,推进生态修复。适用“蓝绿碳”机制办案30件,当事人认购碳汇1万多吨,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案中引导当事人认购红树林碳汇100多万元,是全国单笔金额最大司法认购蓝碳案,工作经验得到最高检察院肯定。创新流域保护协作机制,深化漳厦泉龙检察机关九龙江流域跨区域协作机制,联合龙岩建立九龙江西溪源头“河长+检察长”跨区域协作机制,工作经验得到省水利厅肯定。

亮点七

做实司法为民

●细化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措施32项

●1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紧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细化服务保障措施32项,开办乡村普法短视频栏目《厝边检察官》,为群众提供法治服务。华安县检察院推动高山族非遗项目融入全域旅游,助力打造“世遗+非遗”乡村振兴样板村。南靖县检察院运用公益诉讼圆桌会议办案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将1200多户群众用电接入市政电网。围绕农民工讨薪维权等,支持起诉、仲裁155件,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回工资、补偿金等790多万元。开展司法救助,共救助156人250多万元。长泰区检察院在办案中暖心救助困难军属,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亮点八

强化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1名干警被最高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1名干警获评全国优秀公诉人

●2名干警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

紧扣“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实施党支部建设“堡垒工程”,市检察院第19党支部被评为省级示范党支部。注重典型引领,发挥先进典型刘龙清、潘进格等示范作用,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刘龙清劳模工作室被省总工会命名为重点建设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龙文区检察院打造“星星湾-潘进格维权工作室”,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最佳典型事例,获评全省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适应一线办案需求,深化“两随机”听庭评议、业务竞赛、公检法律同堂培训等,探索培养一线“全科检察官”,提升履职能力。2名干警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1名干警获评全国优秀公诉人,1名干警被最高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亮点九

高质效履职诠释检察担当

●29项竞争性指标15项全省第一

●26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或优秀案例

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为导向,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29项竞争性指标我市19项全省前三,其中15项第一,14项通报值指标全部达标。26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或优秀案例。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检察官司法办案权力清单,健全责任追究等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4059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56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和相关配套待遇落地,晋升聘用制书记员等级,激发队伍活力。

亮点十

深化数字检察工作

●全国首创“云”援藏机制被最高检察院推广

●2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作品

认真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以检察大数据、智慧办案、政法互联为重点,赋能法律监督。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6个,漳浦县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数字监督模型、云霄县检察院数字化社区矫正监督模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作品。用数字赋能对口援助,做优全国首创的检察技术“云”援藏机制,同西藏昌都检察院建立人身伤害案件技术性证据审查协作机制,“云”审查144件,发现原鉴定意见错误或明显瑕疵31件,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察院推广。

本版文图由

本报记者 许文彬 整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