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溪汇一川,香樟遍龙江,碧水清波,激起涟漪朵朵,草长莺飞,远眺白鹭成行。冬日清晨,漳州市区九龙江畔,碧波荡漾的水面上,白鹭不时掠过,亲水栈道上,游人怡然漫步。
九龙江是福建省第二大河流,是闽西南重要水源,保障着全省1/4经济总量的用水需求和1/5人口的饮水安全,是闽西南地区人民的母亲河。漳州市是九龙江主要流经区域,境内流域面积约占流域总面积的53%,涉及辖区8个县(区)。2023年6月,省委书记周祖翼先后深入漳州市、龙岩市,沿着九龙江溯源而上,实地调研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河长制和绿色发展等情况。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书记周祖翼来漳调研讲话精神和市委贯彻意见,推动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有效方式,监督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落效,全力推进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加快修复,努力实现河清水美、安全和谐,让九龙江更好造福人民群众。
用法治力量 打好漳州“碧水保卫战”
善治国者必治水,善为国者必先治水。为推动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守护好一江碧水,漳州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2023年6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室,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监督落实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推进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书记周祖翼来漳调研讲话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进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好、执行好。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8个县(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4个委室主任围绕监督落实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的成效、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分别作了发言。
“与九龙江流域生态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总共有20部,这么多的法律法规,能否管住一条江,关键还是在于落实见效。”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在会上强调,要通过推进会,集中精力、集中资源,推动解决一些影响和污染九龙江流域水质的症结问题,切实为市委分忧、为漳州发展尽责。
立良法促善治守护母亲河。在助力九龙江流域保护工作中,在推进流域治理的道路上,漳州市人大常委会迈出了不负时代使命的法治步履,交出了利在千秋的法治答卷。自设区市拥有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人大主导立法,用立法导向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目前,已制定了漳州市市区内河管理规定、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7部九龙江流域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有力保障了我市依法治水护水。
《漳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设区市首部专门规范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办法》与此前我市出台的《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形成法治合力,打出“水陆空”三位一体治污重拳,为我市绿水青山搭建专属“保护罩”,为推进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亮监督之剑 守护九龙江清水绿岸
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环境,打好碧水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饮用水安全,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
2023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将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为监督重点,采取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联动的方式,开展《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执行情况检查,切实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保证条例、办法的贯彻落实,推动九龙江碧水长流。
2023年7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同步印发通知文件,统一部署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检查的重点、形式和方法。
执法检查中,无论是平和黄井溪、小溪镇溪洲段、牛崎头等沿线,还是工业园区、水电站、养殖场、污水处理厂等区域,检查组都一一深入了解情况,既沿河岸徒步查看,又乘船顺江检查,发现问题一律“记录在案”。检查组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邀请市政府办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一同参加,全面直观了解九龙江流域的污染源和水生态环境现状。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如何?”“工业用水是怎么处理的?是否达到排放标准?”检查组成员边走边看,边查边问。市直职能部门和相关县(区)的同志也一一就掌握的情况向检查组详细说明。执法检查组还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听取市县(区)政府和部门工作汇报,并征求加强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见建议。
“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进一步增强了贯彻执行条例、办法的责任感和保护九龙江生态环境的使命感,也倒逼他们立行立改,拿出解决问题的真招、实招。”检查组工作人员介绍。
市人大常委会的历次执法检查,都注重方式创新,坚持跟踪问效,不见实效不罢休。如针对花山溪饮用水水源地风险突出问题,围绕环境保护“一法一例”、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以会代训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普法宣法,督促基层干部善用法律武器,加快推动省环保督察办“黄牌”警示尽快解除。
聚代表合力 积极用心履职献良策
“针对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决不能对此漠不关心,做旁观者、当‘看客’,而要当成职责所在,想方设法融入其中,多一份担当、多一些作为,充分彰显人大的担当作为。”2023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发出《关于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投身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倡议书》,倡议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争当保护母亲河的“志愿者”“先行者”“推动者”“传播者”,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用实际行动依法保护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参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现场督查等活动,多提议案建议,多推工作落实,多促问题解决,监督支持并重推动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引领广大群众争当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宣传者,在全市形成“保护母亲河 全民在行动”的浓厚氛围。
倡议发出后,我市五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聚焦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市委中心工作有效履职,力争在服务服从全市大局中干出“闪光点”,用心用情用力共同守护好漳州的母亲河。
围绕九龙江流域水环境治理重点,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与厦门、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协同监督等方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从不同角度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着力推动九龙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2023年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十四届人大代表(漳州团)围绕“保护母亲河——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代表们先后深入长泰区、华安县、南靖县、平和县,详细了解水质净化、控源截污、污水处理、两岸生态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3天行走4个县,代表们带着问题,一路走、一路看、一路记录。“养殖污染、生活污水等入河污染源如何做到全面溯源?”“取水口上游综合整治工作如何开展?”代表们认真听取汇报,深入思考,为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建言献策。
一条条建议跃然纸上,一个个落实举措随之跟上,呼吁省人大常委会牵头制定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加大对九龙江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的宣传力度,促进检察院、法院加大司法工作力度等代表建议正有条不紊地得到办理落实,一幅河清水畅岸绿景美的九龙江生态画卷正全面展开。
本版文字由 本报记者 李立平 采写
图片除署名外均为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