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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闽南日报

立良法 促善治 谋发展

日期: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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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T4版:2024年漳州市两会特别报道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完成《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图为九龙地下停车场

?2023年8月17日,漳州市地方立法理论研究课题(2022-2023年度)结题报告会召开。 张志源 摄

▲2023年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培训班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举行 张志源 摄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漳州市海域养殖生态保护管理办法》。图为东山县鲍鱼养殖基地

2023年8月23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在东山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澳角村”授牌。 陈璐 摄

法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回望2023年,漳州出台《漳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通社情民意“最后一公里”;审议《漳州市海域养殖生态保护管理办法》和《漳州市城市文明养犬若干规定》,聚力破解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管理难题;完成《漳州市市区内河管理规定》《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提升立法实效……覆盖广、节奏快、质量高,一张砥砺奋进的立法成绩单正徐徐展开。

民智、民意、民声与立法的交响,使法律凝聚最大共识、得到广泛认同。成绩的背后,展现的是漳州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若干措施》和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精神,围绕市域治理、城市建管、改革发展、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漳州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以良法促善治谋发展的坚实步伐。

完善体制机制 让立法从“专业事”变“身边事”

“建议在规定里加上出门遛狗需要佩戴好嘴套,特别是要使用犬绳牵引”“希望能够加大对违反条例的惩处力度”“如果加上对流浪犬只的收容、救助以及领养举措,更能够体现咱城市的文明和温度”……在龙文区锦绣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举行的《漳州市城市文明养犬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上,群众代表们畅所欲言、热烈讨论,一条条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被详细记录下来,成为我市立法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系着基层群众,小小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将立法根植于社会生活的深厚土壤之中,打通了社情民意“最后一公里”,让“高大上”的立法更“接地气”。如今,这样特殊的市级“立法直通车站点”,我市已着力打造出了7个,把听取民意、吸纳民智的触角延伸到百姓的“家门口”。

“2023年我们还推荐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村委会成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新增设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构建多样、畅通、有序参与立法的民主渠道,汇聚‘原汁原味’立法需求,我们要让立法这件‘专业事’变成群众熟悉的‘身边事’。”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为了能充分发挥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12次组织走访基层立法联系点,围绕制度建设、台账管理、日常工作开展等内容进行检查调研,开展了立法法(修正草案)的修改反馈、《漳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漳州市城市文明养犬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论证修改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在立法后的评估、法规宣传等工作。广场中、榕树下、田埂边,来自群众的“源头活水”,极大拓展了立法点集中民意、汇聚民智的机制通道。

当人大工作不断向上攀登、力量不断向下扎根,当一条条“冒着热气”的群众意见建议被记录、被归纳、被上报,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这片热土迸发出令人瞩目的勃勃生机。

为了不断健全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机制,市人大常委会还综合运用市人大门户网站、人大微信公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等平台,先后48次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积极与市政协、市委文明办开展立法协商,及时反馈基层立法建议,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夯实立法民意基础。基层立法联系点福建方佳律师事务所和地方立法研究基地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的立法法(修正草案)修改建议,分别被立法法第九十条和第八十一条采纳。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创新备案审查专家协审等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相关专家学者深入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专题调研,加强与市“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联系,将审查中发现的个别瑕疵问题及时反馈报备单位,实现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信息化、专业化,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报送的1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备案审查,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涉及市场公平竞争、行政复议专项清理工作,督导推动11个县(区)人大常委会指定工作机构的季度工作报告审议工作,顺利完成全省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保障工作任务,推进备案审查工作融合发展、走深走实。

提升立法实效 让立法既“谋一域”更“谋全局”

一部好的法律是什么样的?

“它应该聚焦矛盾焦点,在突出问题上精准发力、下足‘绣花’功夫,在制度设计上做到精细规范、条文表述上做到明确具体,应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

紧扣全市改革所需、发展所向、群众所盼,过去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26次深入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着力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革命遗址旧址保护、城市文明养犬等立法调研。同时,还赴山东、湖南等省市考察学习立法经验,化他山之“石”为己之“玉”,不断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大量的调研和考察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18次法规论证会,并通过发文征求法规修改建议、委托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论证、委托省人大法工委组织论证等形式,集中修改法规草案,在漳州人大门户网站和漳州人大微信公众号5次发布法规和立法计划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及时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示和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研究征求意见,推动法规制度设计更加完整、有力有效。

紧抓“对症下药”“量体裁衣”,市人大常委会既“谋一域”,更“谋全局”。过去一年来,聚焦“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一事一法”式立法,分别将土壤污染防治办法、养犬管理办法两部法规草案名称修改为《漳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漳州市城市文明养犬若干规定》,指导“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完成《设区的市“小快灵”立法研究》课题调研,并充分运用课题理论成果支持漳州城市文明养犬立法工作,针对养犬具体问题规范设计突出法规的精准、刚性和效力,确保制定出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良法,让法规扬“漳州特色”、有“漳州味道”。

紧盯立法的“后半篇”文章,市人大常委会加大对颁布实施法规的“回头看”力度,积极组织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开展为期半年的立法后评估工作,通过前期评估启动、评估方案确定、市直相关部门自评、委托评估方评估、组织召开评估报告说明会、委托评估方修改完善等六个阶段,顺利完成《漳州市市区内河管理规定》《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两部法规立法后评估工作,督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评估意见的跟进落实,有力促进法规的落地、落实、落细,为市域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强化队伍建设 让立法拥有“硬核”人才力量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做好新形势下立法工作,人才队伍是关键。

强引领、聚合力,锻造法治建设高素质的“主力军”。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立法工作人员参加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立法培训,并指导闽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个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密集、专业资源丰富等优势,为漳州高质量开展地方立法、高水平推进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强创新、提动能,锻造人大立法勇担当的“实干家”。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立法人才培训模式,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携手举办2023年全市地方立法培训班,将从事地方立法理论研究的年轻骨干学员作为主力军,助推人大立法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提升地方立法理论和实践工作的活力与动力。参训学员洪旭辉运用培训成果,在闽西南地区律师协同发展座谈会上提出“在闽西南律师协同发展协议书(讨论稿)中增加有关‘在参与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方面开展合作与交流’”等建议被会议采纳,并得到各界充分肯定。

强理论、拓思想,锻造知行合一新时代的“排头兵”。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全市从事立法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能动性,紧密结合立法实践,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将27名来自市政府办、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等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纳入地方立法理论研究核心团队进行精心培养,特别是在总结立法成果、梳理立法经验、解决立法问题、推动立法工作、培养立法人才等方面举办了一系列有影响的课题研究活动,多篇课题研究文章荣获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课题研究奖,并将理论研究成果成功运用在立法实践中,打造立法知行合一的“硬核”力量。

“法者,治之端也。”回望来时路,时光的坐标上深深镌刻下新时代漳州法治建设的闪亮印记;展望新征程,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勤勉履职、担当作为,以调查研究为基础把好“质量关”,以开门立法为举措过好“民意关”,以与时俱进为目标创好“特色关”,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依法治市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漳州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以法律“重器”护航漳州高质量发展。

本版文字由 本报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林 晖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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