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09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闽南日报

受丈夫家暴后出轨, 离婚时能否请求损害赔偿?

日期:12-27
字号:
版面:第10版:民生与法       上一篇    下一篇

编辑同志:

我与丈夫的婚后生活一直不理想,他经常对我拳脚相加,虽经社区调解了两次,也不见效果,我实在忍受不了,就搬离了这个痛苦的家庭。后来我遇到了中学同学,在他的甜言蜜语下我出轨了,两人成为情人关系,时不时一起过夜,有两次还被丈夫捉住。由于丈夫对我家暴,故我在起诉离婚时想请求损害赔偿。请问,法院会支持吗?

读者:曲黎

曲黎读者:

法院在判决你们离婚的同时,对你的损害赔偿请求是不会支持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据此,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一方有特定违法行为,即具有上述法定的重大过错行为,另一方不具有上述过错情形;如果夫妻双方均存在上述重大过错行为,则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即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因一方的重大过错行为导致了夫妻离婚的结果。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就无权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另外,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无过错一方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亦不予支持。第三,有损害事实,即无过错一方因离婚而蒙受损失,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第四,一方的法定重大过错行为与另一方受到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本案中,你丈夫对你实施家庭暴力,这属于上述特定过错情形。你的情况很难认定为“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即使不能认定你具有“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但你的情况可以归入“有其他重大过错”之中。一般认为,“有其他重大过错”包括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婚外生子;有赌博、吸毒、嫖娼等恶习;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等。你搬离住所期间出轨,有了婚外情,完全可以认定为“有其他重大过错”。由于你与丈夫各自均有重大过错,因此,你即使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法院也不会支持。

■潘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