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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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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南日报

耍小聪明 当心入“刑”

日期: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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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0版:民生与法       上一篇    下一篇

被执行人明面上“身无分文”,没钱还债,私下却借用他人身份购车经商?近日,漳浦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文有期徒刑八个月。

徐某文与吕某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漳浦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徐某文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吕某滨872664.66元。2018年9月20日,吕某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先后两次向被执行人徐某文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告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徐某文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均未收到如实报告。

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徐某文于2021年间将其名下的轿车以价格1.5万元售出,并以其儿子的名义用融资租赁方式购买了一辆汽车用于载客及上下班代步使用,徐某文个人微信账户亦发现有多笔大额资金流动,其中一笔是通过微信转账给其儿子徐某鹏10万余元,用于支付购车按揭贷款和家庭经营的食杂店进货。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被执行人徐某文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报告财产情况,亦未执行生效判决,被法院司法拘留两次。法院认为徐某文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2023年8月1日,法院依法将徐某文涉嫌拒执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审查立案。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3年11月24日,漳浦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报记者 许意斌

通讯员 王道生 林小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