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本报讯(吴靖 文/图)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当天,南靖县多个部门在县城江滨公园广场联合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系列活动。
现场,南靖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以及县直10多个职能部门设立了宣传咨询点,向过往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发放宣传材料。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艺术团的学生们还现场表演了音乐、舞蹈、普法走秀及普法情景剧等精彩节目,吸引了不少群众驻足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