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莹)诏安男子胡某租赁价值近367万元的钢管,转身倒卖给广东人,从中非法获利近285万元。近日,诏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胡某批捕。
现年40岁的胡某是诏安四都镇人。今年1月份之前,胡某生意失利并且借有多笔高利贷,为了偿还高额本息及工人工资,便想着通过诈骗的方法骗取巨款“渡过难关”。
胡某与胡某钦是同村村民,并且在去年2月份的一桩生意中合作融洽,胡某钦对他很是信任。今年元旦之后,胡某找到胡某钦,编造他在“汕头市有工地”的谎言,想让胡某钦当介绍人向李某租赁脚手架钢管,基于信任,胡某钦同意了。
1月4日,热心的胡某钦带胡某来到李某家里, 胡某钦与李某平时关系很“铁”,就对胡某钦深信不疑。当天双方就谈妥了脚手架钢管租赁价格,当场签订了钢管租赁合同。
几年前,胡某因为做工程认识了广东的陈某林。陈某林一直在广东汕头市等地,从事工地搬迁收购废铁以及钢管销售的中介生意。1月5日,胡某上门找到陈某林,双方谈妥价格后,胡某就陆陆续续地将从李某那里骗来的脚手架钢管转手运输到广东揭阳卖给陈某林等人。
8月1日,李某向诏安县公安局报案,8月31日胡某被抓获归案。胡某共运载39车钢管给黄某,从中非法获利将近285万元。经鉴定这些脚手架钢管价值近3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