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 彪
日前,杭州警方通报“秦朗丢失的作业本”事件的调查结果,视频系策划、编造,并依法对徐某艺、薛某及二人所在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微信、微博官方对“Thurman猫一杯”视频账号封号处置。
根据通报,今年2月,浙江杭州徐某艺(网名“Thurman猫一杯”)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在法国巴黎捡获一年级学生秦朗的寒假作业”相关视频,引发全网关注热议,多日占据平台热搜榜。江苏南通杨某在视频评论区假冒“秦朗舅舅”进行引流并进行造谣、摆拍、直播。继而,徐某艺再次发布视频谎称“已联系到秦朗母亲”。公安机关查明徐某艺与其公司编导薛某编造剧本,摆拍视频进行发布。目前,两地公安机关已分别对涉事人员及涉事公司处以行政处罚。
自媒体时代,编造剧本、摆拍或将相关视频、图片稍加剪辑,就能制造出足以乱真的谣言。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违法信息的内容,不得散布谣言。对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秦朗丢失的作业本”摆拍引流案中,相关涉事人员及涉事公司故意编造、散布谣言,被关停账号或阶段性禁言,遭受行政处罚并被责令公开道歉,完全是其咎由自取。吸引流量本无可厚非,但需要用正当的方式、有价值的真实内容来吸引公众关注。摆拍视频、散布谣言,不仅让公众难辨真伪,伤害了公众情感,还浪费了公共资源,扰乱了公共秩序。如此无底线的博流量,必将受到流量的反噬、法律的严惩。
去年7月,中央网信办专门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自媒体”发布信息不得无中生有,不得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不得以拼凑剪辑、合成伪造等方式,影响信息真实性。日前公安部曝光10起典型案例,再次表明有关部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事实表明,只有让相关违法者受到严惩,才能让那些依然想通过摆拍视频、散布谣言博流量的“自媒体”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编造剧本、造假摆拍、散布谣言等行为固然是利益驱动所致,但相关平台防范和处理的软弱无力,也在客观上纵容了“Thurman猫一杯”和“秦朗舅舅”们有恃无恐。因而,遏制视频造假、造谣牟利现象,必须在法律法规上进一步强化平台责任,倒逼平台完善审核机制,改进举报处理流程,提升技术和人工监管手段,从而推进甄别造假、造谣行为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作为网络内容的看客,公众也需提高防范和甄别意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有发现网络谣言,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应平台投诉举报,让造谣者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