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十二条措施”
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日期:04-10
(上接第一版)
关键词四 就业服务保障
毕业生在泉生活买房最高补助18万元
《措施》明确,对首次到我市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生活补贴和购房补助,其中,生活补贴按照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2万元、全日制其他应届高校本科生1万元确定;在泉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博士研究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4万元、全日制其他高校本科生2万元、大专生1万元确定。
高校毕业生来泉留泉也有奖补。根据《措施》,我市支持民营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按每吸纳一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贴、其他企业按减半标准执行。持续提供最长7天求职短期免费住宿,兑现高校毕业生社保补助,对首次来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优才卡”并享受免费乘坐公交、免费游玩景点、商超打折等服务,安排300万元用于组织在泉高校“留才奖”评选,进一步营造良好来(留)泉就业创业氛围。
就业帮扶方面,我市落实户籍地政府和所在高校有关责任人“双向包干制”,确保有就业意向的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身体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均能实现就业。同时,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跟踪服务,根据毕业生需求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