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最近对辖区一家图文广告店在自家店铺玻璃墙上张贴招工启事的行为,作出罚款5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随后,该局又决定变更这一行政处罚决定,并向店主道歉。此举引发网友热议,对于这一现象您怎么看?
一禁了之 引发争议
@河北白帆:在街头巷尾随意张贴小广告,影响市容环境和城市形象,依法应给以相应的经济处罚,但也不能一刀切,对于自家店内张贴的小广告,只要不妨碍群众生活,不造成视觉污染,具有一定的服务性,就应给以必要的理解和包容,不能一禁了之,因为这也是服务民生、服务百姓、以人为本的初心体现。
@四川黄根华:法治精神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基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是执法机关的基本原则。但对于个别小案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让法治更具人性化。通过这起事件,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反思和调整,倾听民意。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规范执法、人性执法,减少因执法不当引发争议和纠纷。唯有如此,才能增强执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紫水晶:在自家店张贴广告,该行为顶多算违规。通过此事以小见大,从侧面反映出相关执法部门的做法过于一刀切,一禁了之未免过于简单粗暴。有关部门执法时还是应坚持管理和服务并行的人性化原则,做好更细致的区分和甄别,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的精细化程度,这样才能在维护市容环境的同时,也保护好商户的合法权益。
知错即改 执政初心
@刚柔:城市执法局一纸罚单,皆因店家在自家店铺玻璃墙上贴了一张招工信息。然而事件很快有了反转,执法局并没因错误而藏着掖着,而是敢于认错、敢于改错,撤销罚单并向店家赔礼道歉,这正是实事求是的具体体现。在依法行政的今天,这显得尤为重要。犯错难免,但一定要知错就改,这才是执法者要坚守的初心。
@踏浪:自家店贴广告,贴的还是招工启事,被罚实在不应该。长沙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做法有些唐突,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贸然行事。好在他们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及时改正,并向店主道歉,没有造成很大影响。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认识到自己错误,并承认错误,及时改正就是好样的。其他执法部门也应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以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曹建明:在自己店铺玻璃墙上张贴招工启事居然被罚款,不知执法部门罚款的依据是什么,只能说是一种随意和率性之举,也与当下发展经济、倡导良好的营商环境相悖。好在执法部门及时变更了处罚决定并向店主道歉,能够有错就改放下架子道歉,作为管理部门、权力部门已相当不易,但愿此类事件下不为例,才不会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
堵疏结合 造福民生
@河北白帆:执法部门不让商家随意在自家店铺玻璃墙上张贴广告可以理解,但单纯靠经济处罚不能解决好这一城市顽疾,还会激化矛盾。正确的做法是为商家提供专门的公益广告栏,对商家张贴广告进行规范和监督。这既能服务商家,扩大信息传播的空间,又能造福民生,让更多人得到有价值的信息,一举两得,远比经济处罚效果更好。
@中言利尔:对在自家店铺玻璃墙上贴广告直接采取罚款是不妥的。如今小店经济与就业岗位密切关系,这也关联到营商环境,国务院关于规范和监督罚款的指导意见就提出“要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切身感受”。主管部门要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充分考虑小店的生存与发展,采取审慎包容的态度,建好招聘广告专栏,同时处罚前先进行劝阻,让城市管理更有温度。
@浙江开化齐振松:笔者认为要堵疏结合,该堵的要坚决堵住,对违法张贴、喷涂、刻画等“牛皮癣”,要按照规定对业主严厉处罚,并责令自行清除,同时要做好违规者的教育工作。当然也要疏,可在街道、村(居)小区等地,合理设置正当的广告信息发布平台并做好更新管理,让这类广告信息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不影响市容市貌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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