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任性”
燃气管道“受伤”
日期:03-21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陈淑华)地下燃气管线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线,不仅对公共安全及下游燃气用户造成影响,还可能引发燃气爆燃等安全事故。今年以来,我市发生2起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线的案件,责任方被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分别处9万元、10万元的罚款。
今年1月11日,福建省笃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泉州市燃气公司签订燃气设施保护方案,1月20日施工单位在丰泽区北峰街道某小区门口施工作业,在未通知泉州市燃气公司到场监护和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使用挖掘机进行机械开挖,造成天然气中压管道破损。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被丰泽区城管局依法查处。
2月23日,福建景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石狮市祥芝镇狮祥二路施工过程中,未制定保护方案且未对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擅自施工、临时开挖,造成天然气中压管道破损。该行为违反《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石狮市城市管理局立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对该施工单位进行了查处。
“这两起事故,暴露出部分施工单位燃气管道施工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潜在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泉州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对于非法开挖、野蛮施工等毁损燃气管道行为,我市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严肃处置,以案件促进整改整治、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今年1月份至今,全市已查处96起燃气相关违法案件,涉及企业违反安全规定、用户违规用气、非法经营、施工外力破坏燃气设施等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