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避险遵循“就近、安全、便捷”原则
日期:03-20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林书修 通讯员肖伟华)近日,我市制定印发《泉州市防汛防台风转移避险安置工作指引(试行)》,旨在进一步做好台风、暴雨、风暴潮、洪水及其次生灾害的人员转移避险安置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指引》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总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指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适当扩面,对风险范围、避险对象、转移责任、避险场所设置及管理、转移避险指令、组织实施流程、保障措施、避险解除、培训与演练、工作责任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明确。
在风险范围、避险对象及转移责任方面,《工作指引》明确了7类风险范围,将受灾害威胁人员作为转移避险、撤离对象进行清单化管理,逐一评估受威胁程度细化高中低风险等级,匹配不同应急响应等级。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避险人员转移相关工作。乡镇(街道)和各责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本区域内的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工作,村(居)协助做好防汛避险人员转移相关工作。
在避险场所设置及管理方面,要求按照“就近、安全、便捷”的原则,设置集中避险安置场所,并应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灾害转移安置规定,做好集中避险安置场所管理。
在转移避险指令方面,灾害预警部门发布高等级灾害预警后,有关责任部门加强综合会商研判,科学确定人员转移的具体范围和时间,并向社会(公众)发布转移避险指令,提前劝导、协助受威胁人员转移避险,妥善做好临时性避险安置工作。
在组织实施流程方面,细化了预警“叫应”行动,进一步规范了临灾预警的责任单位,预警时限、预警方式,即明确了“谁叫”以及相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的应急转移避险行动,即“谁应”,并做好转移安置和信息反馈工作。
在保障措施方面,要求有关责任部门要做好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救援保障、防护保障、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
在避险解除方面,在确认灾害影响消除后,解除应急状态并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对于已经发生险情的区域,有关责任部门应对回迁区域内的道路、房屋及有出现地质灾害迹象区域等做好返回安全评估,保证返回群众居住生活环境卫生安全。
《工作指引》同时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结合预案开展桌面推演、实操实训等演练,发动群众和相关单位广泛参与,检验指挥统筹、救援协调、快速响应等应急处置能力,让群众懂得“往哪转、怎么转”,切实提高群众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本行业、本部门转移避险安置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把转移避险这一安全兜底手段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