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超5000万元
一审获刑17年
日期:03-19
据新华社济南3月18日电 3月18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原司长王登峰贪污、受贿案,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查扣在案的贪污赃款依法返还被害单位,受贿犯罪违法所得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6月至2022年8月,被告人王登峰利用担任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等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4670.13万余元,其中180.49万余元未遂。2006年1月至2022年春节前,被告人王登峰利用担任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赛事承办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66.4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