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刘文艳)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全面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日前,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拟申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应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60号)明确的重点领域,能够突破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产业技术基础等发展瓶颈,填补产业链空白或实现国产替代,并对当地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对聚焦高端芯片技术、海上风电整机及零部件、汽车换电技术等领域开展前瞻性、颠覆性技术布局的,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支持民营企业作为创新平台建设主体参与申报。
拟申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条件应符合《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21〕594号)明确的具体要求。
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所在的设区市可推荐申报3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其他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可推荐申报2个,其他主管部门可推荐申报1个。申报文件(包括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主管部门初评情况、审核意见)须于4月30日前报送至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