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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泉州晚报

践行“晋江经验” 谱写养老服务新篇章

日期: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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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都市·养老       上一篇    下一篇

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全景

迎津社区温晴长者之家工作人员陪老人聊天

金山社区志愿者与老人开展互动

近年来,泉州养老事业践行“晋江经验”,坚持创新发展,努力打造“海丝泉州 颐养乐园”这个具有泉州特色的养老品牌,基本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020年,泉州被民政部、财政部评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优秀试点城市;2022年,被民政部列入“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重点监测评估监测点城市;在省对市“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指数”绩效考评中,泉州养老服务连续多年排名全省前三名,2022年、2023年均排名第一。2023年,泉州市民政局连续两次在民政部视频会议上作养老服务典型经验发言。

□融媒体记者 陈明华 通讯员 方海涛 吴颖瑜 文/图

规划政策蓝图

推动养老事业发展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户籍总人口775.70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为132.22万人,占户籍人口比例17.04%(2022年为123.07万人,占户籍人口比例15.9%)。百岁老人有470人,其中年龄最高的115岁。百岁老人人数最多的为南安市118人,百岁老人占比最多的是泉港区(0.78%)。泉州人口老龄化率低于全国(19.8%)全省(18.2%)平均水平,仅比厦门(14.5%)高。虽然泉州仍属于人口净流入城市,但已呈现出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特点,预计到2030年老年人口将达200多万人。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泉州养老服务工作未雨绸缪。早在2014年8月,泉州市就编制《泉州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4—2030)》,同年11月,该规划通过专家评审。2019年底,所有县(市、区)均完成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1月,市民政局、市发改委联合出台《泉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从更高层次推动养老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养老服务蓝图徐徐展开。

规划引领,政策先行。2017年以来,《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建立新建城区和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奖补办法》等文件相继出台,形成“1+N”政策体系,尤其是在规划引领、用地供应、政府投入、税费减免等方面,提出许多新政策,作出新突破。

近年来,泉州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奖补、税费减免、融资支持等优惠扶持政策,每年发放运营补贴、护理型床位补贴800多万元,项目补贴7500多万元,星际评定补贴300多万元,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增加服务设施供给。

激活民企活力

提升养老保障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成为泉州最大的特色,是泉州城市的重要代名词,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脊梁。20多年来,泉州遵循“晋江经验”指引,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

随着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剧,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迫在眉睫。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民营经济活力,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特别是2019年8月,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以来,我市着力打造“海丝泉州 颐养乐园”养老新品牌。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的企业达448家,涉老类社会团体共有1013家(市级17家、县级996家)。全市有社会福利中心15所、乡镇敬老院109所,民营企业运营养老机构占比达94.4%,着力解决老人“住不上”“住不好”“住不起”等养老问题。

精简办事环节 破解养老痛点难点

政策环境宽松友好,企业入驻轻松,养老服务行业才能快速发展。近年来,泉州各级政府简化养老项目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民政部门依法做好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的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准入条件。卫健部门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改为备案制;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市场主体登记职能,按照“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应急、消防部门对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的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相关部门还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核定拨付专项补助资金,积极落实政策规定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以及小微企业税费减免、创业补贴、投融资支持等优惠扶持政策,并放宽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资产管理政策。

据统计,2017年以来,全市共投入13.12亿元开展养老事业补短板工作,其中市本级财政用于养老事业发展资金累计5.3亿元。财政资金的投入,引导全市社会资本累计近千亿元开展养老服务和养老设施建设。2020年至2022年,全市共完成养老机构租金减免近400万元;2022年和2023年,台风过后,发放灾后重建资金700万元;消防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放整改补贴资金近900万元。

培育孵化示范 推动产业快速发展

2022年9月25日,“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光大百龄帮泉州市颐养中心”揭牌,这意味着泉州市区又多了一家养老品牌。

筑巢引凤栖,花开蝶自来。从温晴养老到龙人伍心,从禾康智慧养老到厦门智宇、山东青鸟……近年来,泉州以市场竞争激活行业生机活力,吸引越来越多养老机构、养老智慧平台在泉州落地,推动养老产业快速发展。

2018年8月,全省首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孵化基地在我市建成并投入使用,通过政府提供场地、政策解读、资金引导、资源整合、人才培养等一系列服务,培育和打造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

与此同时,泉州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提供场所、补贴租金、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跨县(市、区)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目前,孵化基地入驻的养老专业组织有14家,其中已成长为连锁组织的4家。参与运营养老机构70多家,床位达1万多张。2023年,泉州依托孵化基地,开展“温陵养老讲堂”专项培训、“养老服务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参与的老年人数近5万人。

发挥侨乡优势 促进广泛交流合作

泉州是全国著名侨乡,与台湾一衣带水。泉州积极发挥港澳侨台优势,大力发展养老产业。鼓励港、澳、侨、台商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外资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加强与海内外养老服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引进社工服务的工作理念、管理模式和专业方式,努力提高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鼓励通过捐资捐物捐服务,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和运营。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港、澳、台、侨捐建、捐助的养老服务设施近千家(处)。市、县慈善组织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市级慈善部门投入1.8亿元建设江南老年颐乐园,县级慈善部门扶持农村幸福院、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生活、娱乐等。

丰富供给主体 鼓励创新运营模式

2023年,泉州引入泰康养老,填补我市高端养老的空白。

近年来,泉州积极践行“晋江经验”,敢于创新,率先支持公办养老机构采用服务外包、委托管理、合作经营等方式吸引民营企业参与。

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无偿提供服务用房、运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参与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养老设施运营。

支持运营成功的海内外专业养老机构,参与整合经营困难的小型民办养老院、护理院,组成养老服务连锁机构,进行规范化和规模化经营。支持慈善公益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事业,鼓励慈善家冠名捐建老年人公寓、老年人养护院、敬老院等各类养老机构,各类民营企业进入养老领域持续活跃。泉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民营养老床位占比超90%。

加强队伍建设 持续培养专业人才

养老服务市场要发展壮大,离不开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

为此,泉州民政部门提前布局,鼓励、支持泉州市所属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民办院校和培训机构如泉州华光学院等职业院校设立健康养老服务学院,设立养老护理专业,开展职业教育。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已培训养老从业人员2万多人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培训,做好“送教上门”培训。2019年以来共培训2203人次。

为了让养老服务人才有更宽阔的职业舞台和展示空间,泉州每两年举办一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联合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妇联设置“市五一劳动奖章”“市技术能手”“市三八红旗手”“市金牌工人”等奖项,促进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养老院的服务质量提高,同时也提升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地位和岗位荣誉感。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技能竞赛,2019年9月,一名选手获得个人二等奖,泉州市民政局获得团体三等奖;2021年10月,两名选手分别获得第二、三名,泉州市民政局以团体总分第二名的成绩获得团体优秀组织奖;2023年12月,三名选手分别获第一、二、四名,泉州市民政局以团体总分第二名的成绩获得团体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