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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泉州晚报

公办小学入学 网上就能办

日期: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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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3月1日,市教育局出台今年秋季中心市区小学以及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今年在总体延续去年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办法,在中心市区公办小学(含市直小学)试行“小学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改革,公办幼儿园有剩余学位的应积极向社会开放,落实台胞适龄子女入读小学幼儿园政策,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融媒体记者 陈森森 通讯员 潘美霖 孙红岩 俞芳

小学

中心市区试行“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改革

2024年秋季继续在市直小学实施“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改革,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在公办小学试行“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改革,依托闽政通APP,在“泉服务”栏目增加“泉教育”模块,与市级平台进行融合。“线上+线下”相结合,为群众提供便利,减轻群众办事负担。

落实台胞适龄子女入学政策

台胞适龄子女,因家长在泉州购房置业或工作等需随父亲(母亲)在泉州生活而要求在中心市区小学就读的,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由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小学就近入读。

进一步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不得随意拒收服务片区内能够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要公布所在区随班就读基地学校、融合教育试点校的名单和招生咨询电话,各随班就读基地学校、融合教育试点校原则上实行大片区招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利用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监测系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核实,加强入学情况动态监测,巩固提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统筹调控民办义务教育规模

今年总体延续2023年招生入学办法。各区教育局要认真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按照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较去年只减不增的要求,统筹调控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做好民办小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的核准工作,对存在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视情况核减招生计划。民办小学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应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所在区未招满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行政部门以上的,经申请、审批同意可以适当跨区招生,但不得跨泉州市域招生。

招生日程安排有所提前

招生日程安排和报名时间总体上有所提前。5月20日前,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8月1日前,基本完成招生。

公办小学报名登记时间为:6月6日—6月28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登录网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子女入学申请。7月1日—7月4日,各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以及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政策照顾对象通过闽政通“泉服务”—小学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网上报名。7月5日—7月6日,随迁适龄子女通过闽政通“泉服务”—小学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保留线下报名,并提供咨询服务。

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5日—6月30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民办学校所在区“民办小学招生报名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报名,同时向所属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

各区后续会制定发布“小学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平台报名指南。

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有剩余学位的应积极向社会开放

公办幼儿园在完成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及各类政策照顾对象后仍有学位的,应当积极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具体办法由各地教育局、市直幼儿园自定)。7月8日—7月12日,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导各公办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并确定录取办法。

落实台胞适龄子女入读公办园优待

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对台胞适龄子女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

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

招生日程安排和报名时间与去年总体一致

公办幼儿园登记报名时间为: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7月5日—7月6日,各幼儿园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7月8日—7月12日,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导各公办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并确定录取办法;8月1日前,基本完成招生。

民办幼儿园登记报名时间为: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开始招生,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