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年春节将近,年夜饭预订成了热门话题。《工人日报》记者近日在北京走访发现,今年的年夜饭预订非常火爆,一些餐厅顺势抬高消费门槛。有的餐厅设置了最低消费标准,有的餐厅只能预订几种套餐,有的餐厅则表示人均消费须达888元,才能预订大年三十的包间。多名消费者对记者表示,无奈之下,只能接受高价套餐。专家指出,变相设置最低消费,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且有诱导、误导超量点餐的嫌疑。
对于中国人来说,吃年夜饭,是春节家家户户最热闹愉快的时候。除夕晚上,丰盛的年夜饭摆满一桌,全家围坐桌旁,共吃团圆饭,既是享用满桌的佳肴,也是在享受那份快乐的气氛。与亲人团聚,共同辞旧迎新,赋予除夕晚上这一桌丰盛的年夜饭特殊的意义,这是家的味道、年的味道。因此,无数外出工作、学习的游子,不惜穿越千里,也要回到家里聚在一起,这就是亲情的召唤。
如今,随着生活水平提高,物质不断丰富,年夜饭不仅受到家家户户的重视,更是餐饮业的风向标之一。近日,《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上海、广东、湖南、陕西等地的餐厅发现,年夜饭预订已经启动,热门餐厅的预订热潮更是提前到来,甚至出现“一厢难求”情况。以往,年夜饭大多在家里烧制,如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诸如餐厅预订、配送到家、上门烧制、网购半成品等方式应时而出,让人们在延续和传承传统习俗中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龙年年夜饭的销售火爆,体现了国内餐饮业的不断复苏和火热。
春节期间,人工、材料等成本比平时贵一些,年夜饭价格适当上调,可以理解。但一些饭店、餐厅顺势抬高消费门槛,设置了最低消费标准,限时消费,甚至乱涨价,出现天价账单,此等乱象应该遏制。
早在2014年,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就曾联合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如果饭店、餐厅不接受单点,只能预订几种套餐,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乱涨价、变相搭售、限时消费、订金不退等,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本应开开心心过大年,消费者却时常被预订年夜饭弄得心烦,年夜饭吃起来也会索然无味。但有些消费者觉得,一年就一次年夜饭,对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限时消费等行为一忍再忍。其实,让消费者最低消费、限时消费,实则霸王条款。消费者要多一些维权意识,理性选择饭店、餐厅,对“宰客”的饭店、餐厅要敢于并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行为,让年夜饭更香。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巡查力度,畅通消费者举报渠道,及时制止并依法惩戒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对餐饮企业来说,则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预订年夜饭带来了极大的便捷,在减少家人劳动量的同时,也提供了更为丰富的选择空间。然而,春节回家,重要的是感情的交流,年夜饭的性质在于团圆幸福,人们不妨吃一顿“传统味道的年夜饭”,有条件的话可以亲手制作年夜饭并在家吃。从购买食材到烹饪再到吃饭,一家人互助合作,边做饭边聊天,在家里感受“烟火气”,共享天伦之乐,这才更有“家的味道”。这当中的幸福与乐趣,是在外面吃年夜饭体会不到的。
以年夜饭为代表的亲情文化弥足珍贵。无论社会如何变化,从未改变的是,年夜饭背后人们对于辞旧迎新、阖家团圆、幸福美满的精神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