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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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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泉州晚报

偷汽车开回老家 无证驾驶出车祸

日期: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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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都市·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陈子凡)要回三明老家,郑某不是买车票或者搭车,而是偷一辆开回去,不料半路出了车祸,他干脆弃车而逃,当日就被警方抓获。

去年8月2日凌晨,在泉州务工的郑某因与家人吵架,决定独自回到三明老家。此前他曾因无证驾驶被警方处以行政处罚,不过他仍想着偷一辆轿车开回去。

当日凌晨1点多,郑某到位于泉州市区温陵北路的某小区地下停车场,采用拉车门的方式,在拉了大部分轿车车门后,他终于发现一部电动汽车忘记锁车门,刚好汽车的卡片钥匙放在车内。随后,郑某启动汽车,在没有驾照的情况下,沿着国道一直往三明方向行驶。

当天6点多,郑某在疲劳情况下操作不当,在德化路段时汽车掉入路边排水沟,造成汽车的后视镜、车门受损。随后,郑某弃车离开事故现场,自行搭车回三明。

当天早上,车主王先生发现轿车丢失后,立即向警方报案。王先生称,他平时都用手机操控轿车,比较少使用卡片钥匙,才会一时大意忘记锁车。当日下午,警方在三明市尤溪县某小学附近将郑某抓获,并在弃车地点发现了被盗车辆。

审讯时,郑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称准备将车开回老家自己使用。经鉴定,涉案的这辆轿车价值近20万元。

日前,丰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郑某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郑某无证驾驶机动车,酌情从重处罚;涉案车辆已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且保险支付了车辆修理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郑某的社会危害性,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