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转办第二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泉州市41件
日期: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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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谢曦)12月1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转办第二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泉州市41件。从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涉及水1件、大气11件、噪声2件、土壤1件、生态18件、海洋1件、其他污染7件。从区域分布上看,鲤城1件、丰泽2件、洛江1件、泉港2件、晋江15件、南安11件、惠安5件、安溪3件、泉州台商投资区3件(部分举报件涉及多个地区)。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县(市、区)或市直部门办理。
截至12月12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的第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泉州市35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